聯運提單是指須經兩種或兩種以上運輸方式(海陸、海河、???、海海等)聯運的貨物,由第一承運人(第一程船運輸的承運人)收取全程運費后,在起運地簽發(fā)到目的港的全程運輸提單。提單聯運提單雖然包括全程運輸,但簽發(fā)提單的各程承運人只對自己運輸的一段航程中所發(fā)生的貨損負責,這種提單與轉船提單性質相同。所以,它又稱轉船提單。
轉船提單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裝貨港簽發(fā)的中途得以轉船運輸而到目的港的提單。亦即貨物需經由二艘以上船舶運至目的港,而由承運人在裝貨港簽發(fā)的全程提單。這種提單注有“在某港口轉船”的字樣。
聯運提單的簽發(fā)
聯運提單通常由第一程船運輸的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但其包括貨物的全程運輸。由于在聯運中,貨物從裝貨港運至目的港是由多個承運人共同完成,為分清責任,各程船承運人需要分別簽發(fā)分程提單,作為內部責任劃分基礎與憑證。
簽發(fā)聯運提單的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全程運輸負責,即對從其接管貨物時起到貨物交付收貨人止的運輸負責;各程承運人對各自航程的運輸負責。如果由于承運人的疏忽、過失或未履行有關的規(guī)定與義務,因而引起貨物或與貨物有關的滅失或損害,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索賠。收貨人可以向發(fā)生損害的該航程承運人索賠,也可以向簽發(fā)聯運提單的承運人索賠,簽發(fā)聯運提單的承運人就全程貨物的滅失與損害對各程的承運人負連帶責任。但其在賠償貨物損害后,可以依據分程提單向具體造成貨物損害的分程船承運人追償。